1.2013年1月发布的《迈向环境可持续的未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分析》报告显示,中国500个城市中,只有不到1%达到了世界卫生组织推荐的空气质量标准;世界上污染最严重的10个城市之中有7个在中国;因空气污染每年造成的经济损失,基于疾病成本估算相当于国内生产总值的1.2%,基于支付意愿估算则高达3.8%。

在遭遇长时间严重雾霾天气的背景下,这份报告更增添了它的沉重感:前两组数字,足以让国人如鲠在喉,而后一组数字,则意味着每年辛苦积攒起来的数千亿元乃至上万亿元财富消失在污浊的空气中。

这场不期而遇的雾霾天气,横扫中东部10多个省份,形成一场超越区域性的公共卫生事件。“除了仙境般的阁楼把你我围绕,我依稀看到了满街满眼的口罩。”一首“大雾版”《北京北京》几天内蹿红网络;更有人打趣:世间最远的距离,不是生与死的距离,而是在街头牵着你的手,却看不见你;央视一名驻外记者在微博上声称,在国内因为空气污染而诱发脸部发肿的症状,返回英国后得以明显改善。宁愿相信,这位记者的表白只关乎事实,并不牵扯到爱不爱国的成分。

2.2013年1月13日《人民日报》报道,截至13日零时,在全国74个监测城市中,有33个城市的部分检测站点检测数据超过300,即空气质量达到了严重污染。

所谓雾霾公共灾难意识,是指时下的雾霾天气,已经不是一种单纯的空气重污染,它对于公众的生活质量、幸福指数、健康指数,都是一种重大的威胁,将之提升到社会公共灾难高度,绝对不是夸张,而是一种实事求是的理性和科学结论。有例为证,1952年的伦敦大雾中,据英国官方的统计,丧生者达4000多人。“近一周以来,北京儿童医院的日均门诊量都接近一万人次,其中三成是呼吸道疾病”。专家解释说,PM2.5的日均浓度和年均浓度到达一定数值,会增加死亡风险。如果这种雾霾扩大化得不到遏制,谁能保证我们不会出现可怕的“伦敦悲剧”呢?

所以,面对汹涌而来的雾霾,除了媒体进行深度报道,提升公众的灾害预防和担当意识,争做“低碳公民”以外,各级政府一定要有刻不容缓、登高望远的灾害担当意识,将雾霾灾害和极寒、高温以及海啸等一样,也当做一种重大环境灾害、公共灾难来看待。努力通过经济结构调整、淘汰落后产能、增加灰霾治理投入,多建公共绿地,少一些钢筋水泥,坚决遏制住这种扩大和恶化态势。

遗憾的是,尽管雾霾意识已引起了公众重视,真正将阴霾天气提升到重大公共伤害和灾难高度的地方政府,还不够多,有的地方政府还停留在“很好治理”的无知层面。更有地方政府在经济总量需要和环境需要的考量中,放大前者,而忽视生存环境。有些公民虽然知道多开车会增加粉尘污染,还是更愿意选择生活便利,而放弃了这种低碳责任的担当。这些落伍、陈旧的理念不消除,雾霾治理就只能是一个梦,人们期待的“美丽家园”、“美丽中国”就很难实现。

2013年1月23日,北京市环保局举行新闻发布会,宣布根据北京市防治大气污染需要,国务院批准北京市将从2013年2月1日起实施北京市第五阶段机动车排放地方标准,相当于欧洲5号标准。北京市代市长王安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严格落实2012~2020 年大气污染治理措施,加大PM2.5 治理力度,切实做好压煤、换车、降尘等工作,确保空气中主要污染物浓度平均下降2%,基本实现中心城区“无煤化”。

但从本次雾霾发生的广度和持续的时间看,单一城市、运动性的治理方法已很难应对这一问题,迫切需要在更高层面出台制度和法规,将雾霾治理列为各级政府的法定职责,列为各级领导干部的政绩标准,这样才能举全国之力,根治雾霾威胁。我国新《大气法》正在修订中,希望这一法规及早出台,并补上雾霾天数这一重要大气环境质量考核标准。另一方面,治理雾霾难免会影响到地方官员的政绩,对于一些GDP和税收主要靠重化工、房地产、汽车业等拉动的城市来说,就更是如此。而现有的公益诉讼制度尚不健全,即使有了法规,如果追究的主体仅是一地一区的政府,而不是具体官员,对地方官员的触动也比较间接。因此,一定要在制度设计上强化官员政绩考核中对雾霾天数的考核项,这样才能更有效地平衡地方官员的GDP政绩冲动,使其有更强动力来推动雾霾治理。

作答要求:

根据给定资料,结合当前实际,以“雾霾治理”为话题,自选角度,撰写一个结尾。

要求:1.结合材料,符合题意。2.字数250字以内。

【参考答案】:

结尾一:引言类

“雾失楼台,月迷津渡”,秦观在古诗词中意境朦胧的书写,竟成最近大半个中国的真实写照。从华北到江浙再到四川盆地,普遍是一片大雾弥漫,严重威胁着公众的生活质量和健康指数。而污染是自由流动的,谁也不能独善其身。治理PM2.5,只有进行顶层设计,出台系统方案;只有聚合全民力量共同行动,形成强大合力;只有使生态文明的理念,深深融入城市建设、个人生活之中,才能告别雾霾等极端天气,才有清新畅快的健康呼吸,一起建设天蓝、地绿、水净的美好家园。(214字)

结尾二:对策类

城市公共灾难的出现不仅影响公众的正常生活,同时威胁到公众的身心健康。政府的权力由人民授予,政府理当承担起与这份权力对等的责任,对人民负责。因此,政府出台的每一项政策,制定的每一个举措,都应该尊重人民意愿,体现人民要求,时刻把人民群众利益放在首位,要增强公共灾难意识、灾难担当意识和低碳环保意识,在更高层面出台制度和法规,提升责任感和使命感,用积极的行动来减少公共灾难,只有这样,公众的生存权、健康权、发展权才能真正得到保障。(214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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