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湖南省蓝山县建立了“县乡村”三级群众工作网络,在县一级设立正科级单位群众工作服务部,建立100名调纠能手人才库,集中调处疑难复杂矛盾;在25个乡镇、358个行政村分别设立群众工作服务中心、群众工作服务站,实行一个窗口对群众服务。

以此为依托,全县组织2200余名机关单位干部职工、政法干警和法律工作者,吸纳600余名“两代表一委员”(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五老”(老干部、老战士、老教师、老专家、老劳模)人员参加,在农村赶集日(无集镇乡为每周星期一)定期到群众工作服务中心接待群众来访,平时在群众工作服务站宣传解读政策法规。各级群众工作服务机构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6230件,化解矛盾纠纷854起。

2.根据流动人口急需了解苏州融入当地的需求,枫桥派出所探索建立起一套服务管理标准流程。按流程规定:每一个流动人口到达枫桥,都会获得“四个一”的帮扶,即采集一套基础信息、赠送一本《苏州市新市民手册》、播放《打工第一课》、制作发放一张居住证。

李强刚满19岁,高中毕业后从老家甘肃来到苏州打工,因为人地生疏,社会经验又缺乏,他的工作生活经常碰壁。不久前,一部《打工第一课》宣教片,竟让他的困扰迎刃而解。宣教片创作者就是枫桥派出所,通过采取“案件现场再现”的方式,宣教片生动详细介绍流动人口来苏打工时,需要注意的“防盗、防抢、防骗、防火、防煤气中毒”等内容,并在社区广场、职业中介机构、厂企培训班、社区大厅电子屏、警民警企恳谈会等平台公开播放,同时制作成光盘,定期向流动人口免费赠阅,被广大流动人口称为在苏生活的“安全宝典”。

“枫桥派出所辖区流动人口相当于本地户籍人口的3倍。”虎丘公安分局副局长兼枫桥派出所所长宋福生说,“流动人口成为枫桥经济发展主力军的同时,也给社会管理和平安建设带来新问题,服务管理好流动人口是枫桥公安工作的主要内容。” 2013年6月在苏州召开的深化平安中国建设工作会议上,宋福生向与会代表介绍了他们的经验:“为了让“新枫桥人”扎根下来,乐居在此,我们坚持群众走访,将‘面对面’走访与‘键对键’交流结合起来,一方面坚持入户走访等传统渠道,零距离地感知群众冷暖,掌握现实动态,收集民意,改进工作;另一方面,依托‘网上公安’、微博、QQ群、警企通四个虚拟载体平台,加强网上沟通、推动网上办事,不断改善、提升新时期、新形势下的警民、警企关系。”

枫桥派出所首创“六联工作法”,成为全市民警开展新时期社区警务工作的现成样本。所谓“六联工作法”,就是融合综治、信访、工商、城管、劳动等部门,通过情报信息“联析”,矛盾纠纷“联调”,实有人口“联管”,突出问题“联治”,小区平安“联建”,社会治安“联防”,加强公安机关与其他政府部门的工作联系,共同解决问题。2013年,结合辖区企业众多的特点,枫桥派出所又进一步深化“六联社区工作法”,建立企业警务室。“麻雀虽小,五脏俱全”,警务室内开通了公安内网和政务网,所有涉及企业的公安服务管理工作均可在这里开展,并与其他涉企部门同台办公,堪称“生产线旁的派出所”。7月,辖区某精密机械企业发生事故,工人温某被飞转的齿轮击中,后经抢救无效死亡。事发后,企业警务室民警卢荣明立即会同安监、街道等部门开展先期处置工作,调查事故原因,安抚温某家属,最终帮助该企业和温某家属成功达成工伤赔偿协议。根据企业反馈的信息,枫桥派出所还联合相关部门对盘踞在企业周围的“黑车”、“黑中介”、“无证摊贩”等违法违规现象进行整治,营造出平安、祥和的安全生产生活氛围。

3.正如五十年前的诸暨“枫桥”,他们将办公室搬到“田间地头”,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化解在萌芽”;如今的苏州“枫桥”,同样将办公室搬到了群众身边,以扎扎实实的行动,继承优秀传统,现场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

唐涛是枫桥派出所马浜社区民警,他管辖的马浜花园是一个拥有3万多人的动迁小区,大多数居民为租户,曾经以治安乱、环境差在苏州“小有名气”。2007年,唐涛创新推广“网格化”管理模式,组织人员以2人一组,将马浜花园270幢居民楼分片包干摸底,房屋被分为自住、整租、合租、散租四个等级,并立项编号,采取不同管理方式,形成了“四等五级”出租户管理模式,实现“以房管人、按室定人、人室关联”。如今,马浜花园谁要搬家了,哪个租户要转租了,很快就有信息上报给分片协管员,再由他们通知派出所,唐涛能够掌握整个社区的动态,从而采取应对措施。目前,马浜社区的入室盗窃、盗窃电动车等民生案件逐年下降;2013年以来,均同比下降25%。唐涛的工作方法也得到了上级认可,在全市公安机关推广;他的警务室被命名为“唐涛工作室”,成为全市社区民警的随岗培训基地。小区华丽转身,平安触手可及。为了让平安更加稳固,更加长远,枫桥不断进行机制创新,串联起人脑与电脑,构建出立体化防控体系。

每天早晨,一支由2名民警、5名警辅组成的信息研判队伍,对每日警情、视频资料开展基础研判,并对近期高发的案件进行专门研判,准确指导路面及社区警力开展巡逻防控和防范宣传。全所的勤务指挥、案件侦查、视频监控、路面巡防、社区警务实现了有效对接。

2013年4月,监控民警正在进行“空中巡逻”时,发现塔园路邓尉路口地铁出口有人正在撬盗电动自行车,便通知巡逻民警赴现场处置,同时开始视频接力,布置警力围追堵截,最终成功将嫌疑人高某截获。这次抓捕并非偶然,而是研判民警确定易发案重点时、地段后,精确指导巡防民警“守株待兔”,最终成功“拉网收鱼”。如此立体式的协同作战模式,让警务工作效能倍增。一组数据足以证明:2012年,枫桥派出所实现“两抢”案件同比下降20%,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保持在九成以上。

2013年以来,枫桥派出所的违法犯罪类警情继续实现平稳可控,其中盗窃案件同比下降26%,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同比下降11%,朝着“治安好,发案少”的更高目标,又迈进了一大步。

4.20世纪60年代初,浙江省诸暨市枫桥镇干部群众创造了“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实现捕人少,治安好”的“枫桥经验”,为此,1963年毛泽东同志就曾亲笔批示“要各地仿效,经过试点,推广去做”。“枫桥经验”由此成为全国政法战线一个脍炙人口的典型。时至今日,“枫桥经验”保持活力,历久弥坚,依旧指导、启发着更多人。学习“枫桥经验”精髓是:为民服务及充分调动群众力量,坚持好权为民所用,将维护群众利益放心间,更多群众也会自觉加入促进平安、和谐社会的建设中来,这也是“枫桥经验”给出的最重要的启示。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近日就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充分认识“枫桥经验”的重大意义,发扬优良作风,适应时代要求,创新群众工作方法,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和问题,把“枫桥经验”坚持好、发展好,把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好、贯彻好。

作答要求:

阅读“给定资料”,以“从枫桥经验说开去”为标题,写一套总分论点。

要求:(1)必须写出总分论点。

          (2)有时间有能力的同学可以写成完整的作文。

【参考答案】:

枫桥经验走出了新时期的群众路线

弘扬创新精神,推进群众工作时代化

弘扬科学精神,推进群众工作科学化

弘扬民主精神,推进群众工作民主化

【参考解析】:

从枫桥经验说开去

发源于诸暨的“枫桥经验”50年来一直随着时代的脉搏而跳动。日前,习近平总书记就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坚持喝发展好“枫桥经验”,坚持和贯彻好群众路线。今天,我们总结弘扬枫桥经验,最重要的是领会其中孕含的精神实质和实践价值,在新的形势下坚持好党的群众路线,做好群众工作,巩固党执政的社会基础。

弘扬枫桥经验中蕴含的创新精神,推进群众工作的时代化。“枫桥经验”是在1963年开始的全国农村开展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在浙江省诸暨县枫桥区创造的,其基本精神是“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实现捕人少,治安好”。毛泽东同志充分肯定了“枫桥经验”,亲笔批示“要各地仿效,经过试点,推广去做”。此后的50年,浙江省、绍兴市、诸暨市及枫桥镇始终坚持”枫桥经验”的基本精神,并根据不同时期的形势任务,不断丰富和拓展“枫桥经验”的时代内涵,把处理敌我矛盾经验发展为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经验;由政治斗争的实践转为社会治安的实践;由社会治安发展到包括民事调解在内的综合治理,直到今天,发展为党领导下的基层群众自治和社会管理创新的经验。这就是“枫桥经验”历久弥新、保持蓬勃生机和活力重要奥秘。当下坚持贯彻群众路线,一方面,一定要继承以往创造的行之有效的好做法、好传统,不能借口创新而轻易抛弃。另一方面,一定要坚持与时俱进,根据新的形势任务的变化不断赋予贯彻群众路线新的时代内涵,始终保持党的群众路线的旺盛生命力。

弘扬枫桥经验中蕴含的科学精神,推进群众工作的科学化。在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全国许多地方存在“捕”、“关”、“判”、“杀”的“左”做法。在运动初期,枫桥的部分干部群众也希望采取这种激烈斗争方式。针对这种情况,当地党委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发动群众开展了“武斗好还是文斗好”的大讨论,广大干部和群众形成了一致看法:“武斗斗皮肉,外焦里不熟;文斗摆事实、讲道理,以理服人”。特别是其“对敌斗争,处理治安问题,解决民间纠纷,等等,都要教育人、改造人”的观点和做法,是符合社会主义原则和社会主义发展规律的。枫桥经验在此后的发展中,始终贯穿着实事求是的精神,比如“四类分子”没有了,就及时把工作着力点放到了矛盾纠纷化解、维护社会稳定上,创造了“群防群治”和“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新经验,等等。正因为枫桥经验是实事求是、尊重规律的,因而它才是能够持久的,具有强大生命力的。当下坚持枫桥经验,必须深刻领会枫桥经验中的科学精神,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推进贯彻群众路线的科学化,防止贯彻群众路线、开展群众工作的“尾巴主义”和“命令主义”两种错误倾向。

弘扬枫桥经验中蕴含的民主精神,推进群众工作的民主化。“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本身就是党的群众路线在改造“四类分子”中运用和体现。依靠发动群众,让人民当家作主,是群众路线也是“枫桥经验”的理论和实践价值所在。本人认为,群众路线本身就是社会主义民主的一种动作形态,是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重要形式。当下,我们应当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高度中来看待其价值和意义。群众路线语境中的民主,贯穿于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各个环节,它与目前流行的各种参与型民主相比,可以说是一种更广泛更真实的民主。在制定政策时,要深入群众问政于民、问计于民、问需于民,尊重群众意愿,集中群众智慧,使各项决策和措施更加符合实际。在推动工作时,要教育群众、组织群众,把党委政府的决策,化为群众的自觉认识和行动,发动群众、依靠群众把党委政府的决策化为群众的实践成果。在检验成效时,要以是否符合人民群众的实际利益、人民群众是否真正得到实惠、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作为根本标准,切实把人民利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

50年来,枫桥的党员干部始终如一地坚持“依靠群众就地化解矛盾”的群众工作法,树起了全国政法综治战线的一面旗帜,为当下党的群众教育路线实践活动提供了一本“活教材”,为群众路线教育活动提供了最宝贵的借鉴与参考。当下,我们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做好群众工作,就要弘扬枫桥经验中的这种“创新、科学、民主”的精神。把“很管用”的经验用到实处,把“合情合理”的经验坚持下去,让“群众喜欢”的经验发扬光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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