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材料)
2005年我国GDP为187318.9亿元人民币,主要能源生产总量为228.9百万吨标准煤,主要能源为原煤、原油、天然气和水风核电,分别生产177.2百万吨标准煤、25.9百万吨标准煤、6.6百万吨标准煤和19.2百万吨标准煤。“十一五”“十二五”时期我国主要能源生产情况见下表。

(材料单选试题)
2015年我国非原煤主要能源产量之和占主要能源生产总量的比重与2005年相差:
A、
4.3个百分点
B、
5.3个百分点
C、
6.3个百分点
D、
7.3个百分点
正确答案:B,正确率:47%,作答次数: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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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第一步:判断题型------本题考点为两期比重差
第二步:查找信息------信息定位在材料和表格中。其中材料中信息为:2005年我国主要能源生产总量为228.9百万吨标准煤,原煤生产177.2百万吨标准煤;表格信息在表格最后一行。
第三步:列式估算
2005年非原煤主要能源产量之和占主要能源生产总量的比重=![]()
2015年非原煤主要能源产量之和占主要能源生产总量的比重=![]()
两者约相差28%-23%=5%
故本题选B。
【2017-江苏A-118/江苏C-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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