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材料)
截止2010年5月底,北京朝阳区规模以上文化创意产业单位共有1777家,总资产达到1534.6亿元,同比增长19.6%;1-5月累计实现收入521.6亿元,同比增长20.4%;从业人员平均人数为16.4万人,同比增长0.8%;单位数量。资产总计,收入合计,从业人员平均人数在全市规模以上文化创意产业中的比重分别达到23.6%、19.9%、23.9%和20.3%。如图:

(材料单选试题)
2010年1-5月朝阳区广告会展业人均平均人数在全市文化创意产业的从业人员平均人数中所占比重约为:
A、
13.2%
B、
7.5%
C、
5.2%
D、
2.7%
正确答案:D,正确率:20%,作答次数: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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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第一步:判断题型------本题考点为比重
第二步:查找信息------信息在第1段,可知朝阳区规模以上文化创意产业单位从业人员平均人数为16.4万人,在全市规模以上文化创意产业中的比重分别达到20.3%,易知,全市文化创意产业从业人员平均人数为16.4÷20.3%万。通过表格第6行第7列信息可知,朝阳区广告会展从业人员平均人数为21626人。
第三步:列式估算
所求比重=21626÷(16.4÷20.3%万)≈2.2÷80≈2.7%。
故本题选D。
【2010-北京-123】
来源
陕公网安备 6101030200039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