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试题)
对于特别行政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特别行政区设立的依据是我国宪法
②人大常委会对特别行政区的法律法规具有修改权
③人大常委会对特别行政区的法律法规具有解释权
④特别行政区的行政长官有权任命法院法官
⑤特别行政区的行政长官不能有外国居留权
A、
①②③④
B、
②③④⑤
C、
①④⑤
D、
①②④⑤
正确答案:C,正确率:44%,作答次数: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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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本题为行政法常识。
①特别行政区是指根据宪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域内设立的,享有特殊法律地位、实行资本主义制度和资本主义生活方式的地方行政区域。
②③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规定:本法的修改权、解释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④行政长官依照法定程序任免各级法院法官和公职人员。
⑤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必须由年满40周岁、在特别行政区居住连续20年并在外国无居留权的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担任。
所以题干中的①④⑤说法正确。
故本题选C。
【2010-湖北-139】
来源
陕公网安备 61010302000399号